加入收藏

【喜讯】我校获批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单位

作者:黄志聪 时间:2024-01-04 点击数:

根据《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国语〔2022〕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厅函(2023)1号)要求,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国家语委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实地考察工作。现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综合评议、网上公示等程序,教育部、国家语委认定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65家单位为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自2023年4月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以来,我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积极打造高质量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按照国家语委《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校语委办)结合我校实际,科学谋划、主动作为,基地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我校入选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单位,这是自治区语委、自治区教育厅高位推动,学校高度重视,校语委办及学校各部门全力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努力的结果。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加强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是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新要求。

下一步,我校将充分发挥学校作为少数民族地区幼师院校的独特优势,创新语言文字工作模式,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桂中地区的推广与普及,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助力乡村振兴、民生改善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以做好少数民族地区的学前儿童和特殊儿童的学普、用普工作为抓手,将学校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打造成为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成为广西中部语言文字工作的示范标杆和中华优秀文化传承的重要平台,示范引领桂中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 邮编:5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