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室,各教学教辅机构,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教育立项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及阶段性总结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7〕86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校教师教育立项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及阶段性总结工作现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按《通知》(附件1)要求,认真准备结题材料。
二、请各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应按照通知要求对本部门申请结题项目材料进行审核,严格把关。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徐伟玲,0771-5870623。
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