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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通〔2021〕79号 关于开展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等次评选暨2021年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培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29 点击数:

各部、处、室,各教学教辅机构:

为迎接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选工作,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等次评选暨2021年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培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范围

本次成果等次评定的范围为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两大类。

二、申报主体
  本次成果等次的申报主体为:学校各部门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等。

三、申报条件
  (一)成果内容

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反映我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新成就,展现我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新成果,针对职业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在健全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及校企合作中发挥引领作用。主要包括:

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培养工匠精神、职业道德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促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应用优质教育资源,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教学组织管理,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方面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成果要求

申报本次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的教学成果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特等等次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经过不少于4 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重大贡献,在全国、自治区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大影响。

一等等次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经过不少于4 年的实践检验,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具有广泛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显著成效,在全国、自治区或者一定区域内产生较大影响。

二等等次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某一方面有明显突破,经过不少于2 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明显成效,能发挥重要示范作用。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 7 15 日。

已经获得过自治区级、国家级教学成果等次(奖)的成果,在主要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三)成果形式

本次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有关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

(四)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分单位和个人。以单位名义申报的,应体现单位意志,其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过程均应由单位派人主持,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申报书中“主要完成人”处写单位名称。以个人名义申报的,其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过程均应由申报人主持、直接参加,申报人做了主要贡献,申报书中“主要完成人”处写个人姓名。

教学成果由2 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请,鼓励跨校、校企联合申请。以单位名义申报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3 个;以个人名义申报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10 人。

四、设奖数量
  本次成果等次设置奖项比例为特等奖10%,一等奖20%,二等奖30%

五、评选及推荐程序

教学成果等次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益求精、宁缺毋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完成人自主申报。教学成果的完成人根据要求向所属教研室所在系部进行申报并提交材料。
     
(二)系部评选推荐。各系部汇总申报的成果,组织评选。

(三)系部择优向上一级部门推荐。

六、表彰奖励
  对获得本次校级教学成果等次的完成人按照《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试行)》给予奖励。

七、材料报送
  各系部须按要求报送下列材料:

(一)2021年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等次汇总表(附件1)一式1份。

(二)成果材料袋。每项申报成果1袋,包括以下材料:

1. 2021年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等次推荐排序汇总表(附件1一式6份。

2. 2021年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等次申报成果一览表(附件2)一式6份。
        3.
2021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书(附件3)一式6份,填写说明见附件4

4. 教学成果报告一式6份。

5. 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一式1份,具体要求见附件5

6. U1个(内含材料1-5电子版),以推荐排序+推荐系部

+成果名称命名,内容包括:材料1—4的电子文档,材料5文件夹,材料5文件夹中须有:材料目录(文档)、各种证明材料(文档)。所有文档均以推荐排名+推荐系部+成果名称+材料名命名,如“1+学前教育系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申报书
 
材料1—4按顺序分6份装订成册,共6册。所有纸质材料、光盘、书籍等实物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牛皮纸袋的两面。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的;
 2.
不符合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等次励对象、内容与时限的;
 3.
成果完成人或部门不符合规定的;
 4.
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推荐材料或规定的附件不齐全的;
 5.
存在权属争议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八、材料报送

各系部请513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35923165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徐伟玲,07715775495

附件:1.2021年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等次推荐排序汇总表

2.2021年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等次申报成果一览表

3.2021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等次申报书

4.2021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等次申报书填写说明

5.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要求

6.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

组织开展2021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

评定工作的通知

 

 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21429


附件1

2021年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等次推荐

排序汇总表

推荐系部(盖章): 填报日期:

联系人:  电话:

推荐排序

成果名称

成果完成人

成果完成系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成果完成人”请填写第一完成人和其他主要完成人。“成果完成系部 ”请填写第一完成系部和其他主要完成系部(单位)。


附件2

2021年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等次

申报成果一览表

成果名称

主要完成系部

主要完成人

成果类别

普通中职类( )  技工类( ) 高职类( )

研究领域

教育教学改革   师资培养培训改革 思政课改革

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成果主要支撑材料

曾获奖励情况

获奖时间

获奖种类

获奖等级

授奖部门

论文、著作

论文、著作名称

作者

刊物名称

所依托的项目基础

项目名称

文号

级别

项目主持人

实践成果概述

(列明主要实践成果清单,100字以内)

成果摘要

主要内容

300字以内)

创新点

100字以内)

推广应用效果

100字以内)


附件3

2021年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等次评定

申报书

成果名称

主要完成系部  

主要完成人

本系部推荐排序

推荐系部名称及盖章

推荐时间

成   果 类 别

普通中职类(   ) 技工类( ) 高职类( )

研究领域

□教育教学改革  □师资培养培训改革

□思政课改革 □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制

二O二一年制


一、 成 果 简 介

获   奖

时   间

获   奖

种   类

获   奖

等   级

奖金数额

(元)

授   奖

部   门

成果

起止

时间

起始:

完成:

1.成果简介

 

 

 

 

 

 

 

 

 

 

 

2.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及解决方法

 

 

 

 

 

 

 

 

 

3.成果的创新点

 

 

 

 

 

 

 

 

 

 

 

 

 

 

 

 

 

 

 

 

4.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

 

 

 

 

 

 

 

 

 

 

 

 

 

 

 

 

二、主要完成人情况

第一完成人

性   别

出生年月

最   后

学   历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职教工作

年限

专业技术

现   任

党   政

职   务

申报系部  

联   系

电   话

现从事工

作及专长

电   子

信   箱

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何时何地受何种

校级及以上奖励

 

 

 

本   人 签 名:

 

主要完成人情况

( )完成人

出生年月

最后学历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职教工作

年限

专业技术

现   任 党

政   职 务

所属部门

联系电话

现从事工

作及专长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何时何地受何种

校级及以上奖励

 

 

 

 

 

 

 

 

 

 

 

 

本 人 签 名:

 

三、主要完成系部情况

第一完成

系部名称

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系   部 盖 章

 

 

主要完成系部情况

第(   )完成

系部名称

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系   部 盖 章

 

 


四、推荐、评审意见

推荐系部公章

 

 

签字:

 

签字:

 

附件4

2021年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书

填写说明

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是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等次申报、推荐、评审、批准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认真填写。如有错漏,后果自负。

一、封面

(一)成果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征,不超过35 个字(含符号)。教学成果如为教材,在成果名称后加写(教材)。

(二)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集体完成的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按照其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排列,原则上不超过3 个单位(以单位名义申报)、不超过10 人(以个人名义申报)。

(三)本系部推荐排序:具有向学校推荐资格的推荐系部对推荐成果所做的排序。

(四)推荐系部名称及盖章:各教学系部全称。

(五)成果类别:根据所研究的内容选择普通中职类、技工类或高职类。

(六)研究领域:分为教育教学改革、师资培养培训改革、思政课改革、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结合实际选填其一。

二、成果简介

(一)成果曾获奖励情况:指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设立的教学奖励;经登记常设的社会机构设立的教学奖励,不包括商业性的奖励。

(二)成果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成果通过鉴定或项目结题验收的日期。

(三)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 7 个与推荐成果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主题词之间用分号隔开。

(四)成果简介:概述成果主要内容,不超过500 字。

(五)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及解决方法:说明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具体指出成果解决问题所采用的方法,不超过600 字。

(六)成果的创新点:提炼成果在更新教育理念、改革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规范教学管理、优化教学评价、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创新点,不超过600 字。

(七)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阐述成果的应用、推广情况及实际效果,不超过600 字。

三、主要完成人情况

(一)主要完成人情况应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杜绝不参与项目研究、对成果形成无主要贡献的挂名现象。

(二)主要贡献:应在栏目内如实填写该完成人对本成果做的贡献。

四、主要完成部门情况

(一)主要完成单位名称须写官方全称并加盖公章。

(二)主要贡献:应在栏目内如实填写该完成单位对本成果做的贡献。

五、推荐意见

推荐意见:由推荐系部填写。内容包括:根据成果创新性特点、水平和应用情况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加盖推荐系部公章。

六、其他

(一)《申报书》一律用A4 纸,双面打印,竖向左侧装订。

(二)《申报书》要求用中文填写,不得以剪贴图片代填。需签字、盖章处打印或复印无效。


附件5

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要求

一、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包括:材料目录、教学成果鉴定书或验收证明、主要支撑材料和其他证明材料。

二、未经鉴定或验收的成果,须提供成果认证证明、课题结题证明等材料。

三、主要支撑材料包括与成果紧密相关的论文、教材、著作、获奖证书、教育教学方案、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课件(软件)光盘、教学资源库光盘等。

四、支撑材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简洁精炼,与成果内容高度相关,请勿堆砌与成果内容关联度不高的材料。

五、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的所有纸质材料要装订成册,首页为目录,不需加其他封面,规格大小与申报书一致。

六、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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