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关于印发《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琴房管理规定》的通知

作者:伍亚琼 时间:2023-04-10 点击数:

                                                                      桂幼师教务〔20237

 

 

关于印发《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琴房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教学教辅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琴房管理,提高琴房教学服务质量,制定《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琴房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410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琴房管理规定

 

琴房是学校重要的教学和学习场所,为维护良好的管理秩序,提高琴房的使用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琴房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日7:00-21:00

二、师生持本人校园卡到实训室管理员值班室进行授权,通过刷卡、刷脸或扫描二维码开启琴房门。未经学校同意,非本校师生禁止进入琴房。

三、使用琴房前检查设备设施,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设备设施,包括钢琴、琴罩、琴凳、门窗、照明灯、空调、墙壁等。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实训室管理员,如因未报告而造成损失,将照价赔偿。

四、因教学需求及其他原因搬出或归还琴房设备设施,须提前向实训室管理员申请,经批准之后方可搬动。大件私人物品搬进或搬出琴房时,均在实训室管理员值班室登记。

五、琴房内物品应摆放整齐,保持琴房整洁,由相关班级打扫卫生,包括钢琴、琴凳、地面、门窗、墙面等各处的卫生。

六、琴房由实训室管理员负责检查和监督,对发现的违规问题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七、私人物品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八、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两周的琴房使用权限。

(一)在琴房吃东西,乱丢垃圾。

(二)门锁使用不当导致门或门锁损坏。

(三)在琴房及楼道聚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练琴。

(四)将校园卡转借他人或借用他人校园卡,帮他人借琴房。

(五)离开琴房时未合好琴盖、整理琴罩、关窗、拉好窗帘、关灯、关空调、关电源、关门。

九、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三个月琴房使用权限。

(一)在琴房内进行饮酒、吸烟、聚会等娱乐活动。

(二)以任何方式遮挡、躲避琴房的监控,出现不文明行为。

(三)私自进入琴房,调换琴房,占用琴房,带无关人员进入琴房。

(四)私自搬动钢琴、琴凳及其他设备设施,自行修理、拆卸钢琴和其他设备设施。

(五)在琴房内使用明火、吸烟或私自乱拉电线、乱接开关,违规使用各类电器。

(六)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有特殊气味的违禁物品或刀枪器械、宠物、肮脏油污等进入琴房。

(七)随意在琴键上做标记,在琴房内钉挂物品,乱涂、乱画、乱贴、乱刻、乱拆设备设施。

(八)不服从实训室管理员的管理,对实训室管理员不尊重与其争吵者。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 邮编:5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