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通〔2016〕70号
各部、处、室,各教学教辅机构:
根据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桂教科研〔2016〕1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我校组织申报2017年度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2017年度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为旨在助推高校科研队伍建设的启动型、引导性项目,覆盖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主要支持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涉及农林业项目和研究周期特殊的学科可以根据需要适当延长。
二、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主要面向本科院校(医学院校含附属医院)和高职高专院校中青年教师,项目组应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梯队。
(二)项目负责人的年龄,本科院校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高职高专院校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不允许正高级职称人员以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项目负责人每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三)目前承担有2项(含2项)省部级以上在研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一般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年度的项目申报。承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或中青年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在研或到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年度项目的申报。
(四)教研、教改、课改、思政、学工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三、项目名额及经费
(一)我校组织中青年教师申报本项目,不能低于教育厅设定的我校最低申报项目6项,申报上线不限。
(二)项目经费已列入2017年度强基计划预算,凡经教育厅评审后公布立项的项目,均安排相应的项目研究经费,其中自然科学研究类不低于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项目不低于1万元。
(三)根据国家关于改进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工作要求,本项目预算由科研人员结合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并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四、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有意申报的教师,请于2016年9月22日前将申请书
《通知》电子版及其附件请到教务处网站、幼专职改群、教务群自行下载。联系人及方式:徐伟玲,0771-5870623。
附件:1.2017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
升项目申请书
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