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通〔2022〕62号
关于组织申报学校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院、处、室,各教学教辅机构:
根据学校《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高级职称晋升奖励暂行办法(修订)》(桂幼师人〔2020〕31号 )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教职工积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促进学校师资队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的优化、师资队伍质量的整体提升,决定开展学校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主要围绕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高等职业院校“双高”建设和本科院校设置条件、学校综合改革、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等有关内容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二、申报原则
(一)注重内容创新。申报项目应把握国内外理论前沿,体现当前职业教育政策新精神和新要求,具有创新性,能引领我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
(二)注重研究成效。理论研究要有新突破,回应当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重点工作,引领和推动学校发展;实践探索出成果,有效解决当前学校教学难点、瓶颈问题,能够进一步推广成果实践应用。
(三)注重研究能力。申报项目要论证充分,研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研究计划切实可行,实施方法科学合理,具备完成项目任务的研究基础、研究团队、研究保障等基本条件。
三、申报对象
2020年12月和2021年12月取得高级职称人员(见附件1)。
四、申报方式与要求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按要求规范填写《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申请书》。
(二)部门推荐:申请人将申请书(一式1份)提交至所在学院(部门),经所在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论证后提出建议意见(行政、教辅机构部门人员可提交至授课学院学术委员会,或委托相关专业的学院学术委员会提出建议意见)。
四、项目结项
1.鼓励以核心期刊、著作、咨询报告等形式结项。符合以下其中一项即可免评审结项。
(1)1部15万字及以上,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并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
(2)1篇在最新版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收录的学术期刊或者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增刊、书评除外;或者1篇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中国教育报》理论版、《广西日报》理论版上发表的引领性文章。
(3)2篇在最新版《关于认定广西优秀期刊中的科学类期刊的通知》中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增刊除外;
(4)1篇以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署名提交的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并被县级及以上政府等有关部门等采纳,且提供有效证明(采纳证明必须有采纳单位的公章);
以上均要求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或独著,且著作、论文、咨询报告等内容要与立项项目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
2.其他形式结项,将通过学术委员会统一评审合格后,予以结项。原则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1篇为广西优秀期刊,且项目主持人至少以第一作者或独著身份发表1篇,并完成1万字以上的项目研究报告。
3.凡以校级课程思政研究项目名义发表的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原则上应标注校级课程思政研究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成果。
4.本次申报的研究项目研究期限最长为2年,未能及时结项者可办理延期手续一次,延期时间为6个月,如满2年未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6个月后仍未能结项者,则按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资助经费。
5.结题材料于每年5月或11月提交至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五、申报材料
申报人填报《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申报书》、《汇总表》(各一式1份)。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与科研管理处5室,电子版(Word)发至邮箱333871908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评审、过程管理及结题等相关事宜按照《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桂幼师科研〔2019〕6号)执行。
本通知电子版及其附件请到OA、广西幼专科研信息员管理群、幼专秘书工作群自行下载。联系人及方式:林思杏,0771-5775495。
附件:1.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名单
2.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申请书
3.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汇总表
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