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通〔2021〕153号
转发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做好
2021年下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
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科学〔2021〕23号)要求,我校2021年下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现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应准确把握此次结题要求,严格审核结题材料,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结题材料填写规范、完整、准确,经费预算合理;避免虚假信息申报,严格学术规范,杜绝学术不端。
二、受理课题的范围:受理课题的年份为2016年度及以后立项未结的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受理课题的类别有: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委托重点课题;部分专项课题(党建研究专项、广西职业教育研究专项、广西民族教育研究、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学籍学历管理研究专项、广西考试招生研究专项、广西考试招生和教学研究专项、广西学生资助研究专项、广西教育财务管理研究专项、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广西教育教学法研究基地专项、语言文字研究专项、壮汉双语教学研究专项、广西民办教育研究专项、广西教育发展研究专项、教学研究专项)。已申请延期并承诺本年度完成的课题,研究期限内按照研究计划已完成的课题,亦属受理范围。广西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结题另文通知,不在此次受理范围。
三、注意事项
(一)第一次鉴定未通过者,可在下一次集中受理结题时重新申请鉴定。第二次鉴定或审核仍未通过者,终止结题。逾期不申请二次鉴定又未说明理由者,视为放弃二次鉴定权利,终止结题。
(二)凡被撤项或者中止的课题,原则上不再受理结题。
(三)课题完成评审后,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并将结果公布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页上,网址:http://ghkt.jyt.gxzf.gov.cn。
四、结题人员需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结题工作,请于2021年10月13日前将结题汇总表(一式1份)、结题鉴定材料(一式2套)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至教务与科研管理处5室。同时,将结题鉴定材料和结题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3338719081@qq.com。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林思杏,18578989668。
附件:1.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2.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
3.2017年立项未结题的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