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通〔2023〕83号
关于拟对全日制大专生林艳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我校学前教育中高职学院全日制大专生林艳(学号:17*****1142),未履行请假手续,缺席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超过两周。根据《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修订)》(桂幼师教务〔2020〕1号)第七章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的,可给予退学处理”之规定,拟给予林燕退学处理。
由于学生无法联系或者不愿返校办理相关退学手续,现予以公示,该公示视为退学告知书已送达。公示时间: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771-5870539。
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