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进度表
课程名称 | 心理学 | 课程类型 | 公共/专业必修课/选修课 |
总学时/周学时 | 54 (其中讲课54; 实见实习 ; 上机 ) | 学分 | 3 |
适用系别/专业/班级 | | 学生人数 | |
考核方式 | 随堂□ 停课□ 闭卷□ 开卷□ 其它 平时成绩占 %,(其中:作业占 %,课堂纪律占 %, 其他占 %);实见实习占 %;考试成绩占 %。 |
任课教师 | | 教师隶属系部 | | 联系电话 | |
周次 | 月/日 | 节次 | 讲授章、节及内容 | 学时分配 | 作业数量及答疑安排 | 备注 |
讲课 | 见实习 | 上机 |
1 | 9.6 | 5-6 |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心理学的研究对象 第二节 心理学的发展 | | | | | |
| | | | | | | |
2 | 9.13 | 5-6 | 第三节 学习心理学的作用和意义 第四节 心理学的研究原则和方法 | | | | | |
9.14 | 5-6 | 第二章 心理的实质 一` 脑是心理的器官 二` 心理是脑的机能 | | | | | |
3 | 9.20 | 5-6 | 三` 心理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 | | | | | |
| | …… | | | | | |
20 —20 学年度第I学期
说明:
1.本表由主讲教师按《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进度表的编制及管理办法》编写,经课程组(教研室)负责人审核,教师所在教学系(部)主任审核批准执行;
2.若不在学校安排的地点授课,需在备注栏写明上课地点;
3.本表须在每学期开学后第1周内送交课程组(教研室)单位审核,第2周内教学系部审核,交学生所在系和教务处各1份,并发给学生班1份。
主讲教师签名: 填写日期: 20 年 月 日
课程组(教研室)负责人签章: 审核日期: 20 年 月 日
教学系(部)领导签章: 审核日期: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