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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教学中渗透“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幼专”教育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6-21 点击数:

 
 
 
教研通〔201350
 
关于在教学中渗透美丽广西清洁乡村
美丽幼专教育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自治区高校工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的精神,根据校党委关于印发《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深入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幼师党〔20139号)要求,要在日常教学中渗透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教育,请各教学系部认真落实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组织本系部全体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校党委关于印发《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深入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幼师党〔20139号),并注意联系本系部和本人实际。
二、要求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加强对学生进行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渗透教育,使学生认识到优化生态环境,绿化美化校园的重要性,树立学生环保理念和健康理念,不断强化学生的卫生清洁意识、文明行为习惯和社会责任感。
三、教师应在期末考试命题中有意识渗透相关的考试内容。
四、要求教学管理人员在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好保护环境、美化校园的渗透教育,加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
五、要求学生在校外见实习过程中积极参与见实习单位的卫生清理工作,发挥当代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同时,见实习指导老师要起到管理和指导作用。将清洁校园工作作为见实习指导老师和学生的学期考核内容之一。
请各系部领导务必于本周内将以上要求传达到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并做好检查落实工作。
 
 
                                   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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