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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届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8-19 点击数:


关于组织开展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一届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教学教辅机构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2〕4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届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果奖的目的和范围
(一)教学成果主要包括:
1.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创新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我校教学成果奖授予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其主要目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调动我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三)第一届教学成果奖的奖励范围:凡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2009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的成果均可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实践的检验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校级教学成果奖时间。
二、教学成果奖的申报
(一)申报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
1.在成果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可作为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
2.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全过程,做出主要贡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的个人,可作为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3.每项成果不限主要完成人人数和主要完成单位数;每人参与报奖的成果不得多于两项、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不得多于一项。
(二)申报教学成果奖,由成果主要完成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申报条件是:
1.申报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原则上应是获得学校、自治区教育厅立项项目。未获得立项的项目中确有符合教学成果奖标准的,经审核后可以申报。
2.在同等水平情况下,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教师及青年骨干教师(40周岁以下)的成果可优先获奖;经过自治区教学改革立项及质量工程的项目教改水平显著的可优先获奖。鼓励整合全校优质资源、校际联合、校企(行)合作共同开展研究的教学成果申报,鼓励在人才培养工作上独具特色的教学成果申报。
(三)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须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1.《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2)一式二份,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公开正式发表的论文,成果所属项目的结题、验收或鉴定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二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
2.《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一览表》(附件4)一式12份。
3.上述材料的具体填报及装订要求请参看《〈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等填报说明》(附件4)。
4.所有材料请于9月1日前交至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教务与科研管理处邮箱:gxyzkyc@163.com。
三、教学成果奖的评审
(一)成果主要完成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成立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负责教学成果的评审,具体名单、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奖项设置:本次学校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1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若干项。
(三)获得学校一等奖以上的将推荐参评2012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
四、有关要求
(一)教学成果奖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有重要影响。各教学系部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2012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1)做好教学成果的总结和推荐工作。
(二)各“新世纪教改工程项目”符合申报要求的,要及时组织验收。项目承担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指导,并积极申报教学成果奖。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教学成果建设研究”资料,加深对教学成果的理解,准确把握其内涵,并根据本部门承担项目情况进行优势整合,培育一批高水平的优秀教学成果。每个教学部门要有重点地培养1-2项能冲刺自治区级优秀教学成果奖项目。
(三)请各部门将拟申报的项目名称及其成员于7月6日以前报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学校将视情况组织专门辅导。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联系,联系人:黄姣华,电话:5870623。
 
附件:点击下载
1.《 2012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励
工作实施办法》
2.《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一览表》
4.《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等
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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