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通〔2015〕121号
关于填报2015年教学科研成果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教学教辅机构:
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2015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要求,同时为激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现决定对2015年度的教学科研成果予以统计并奖励。
请各部门根据表格内容(见附件)对本部门人员的教学科研成果进行审核、统计、汇总,务必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交教务与科研管理处(4)。
一、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教学科研成果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需加盖部门公章)
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顺序请与统计表保持一致,并按统计表序号在证明材料上标注序号)
(一)论文需提供封面、目录、全文、封底复印件;著书、教材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复印件、完成字数证明等.
(二)多人合著的成果(含专著、编著、教材、比赛等),统一由学校排名第一的完成人按序填报,其余成员无需填报,专著、编著及教材编写,还须提供出版社出具的完成字数证明。
(三)论文、著作、教材等在公开出版/发表时,标注为教研科研项目成果,请在“备注栏”标注教研科研项目具体信息(含项目名称、编号)。
(四)获奖成果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成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2份,一份交教务与科研管理处,一份各部门留存。
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