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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高校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教研通[2015]109号)

作者: 时间:2015-10-09 点击数:

  

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高校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高校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科研〔2015〕15号)要求,自治区教育厅将于2015年11月统一组织结题工作。请到期项目负责人(含2013年广西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认真准备结题材料,并于2015年11月11日前按要求提交给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教育厅的材料
(一)请项目负责人提交《广西高校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经过编目的支撑材料,并请用A4纸双面打印,统一装订成册(一式1份)。
(二)如有项目组成员变动、需延长研究期限、研究成果变动、超过申报项目时的《项目申报书》承诺的结题时间的情况,须由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交《广西高校科研项目调整申请表》(一式1份)。
二、提交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留存的材料
(一)请项目负责人提交《广西高校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经过编目的支撑材料,并请用A4纸双面打印,统一装订成册(一式2份)。
(二)如有项目组成员变动、需延长研究期限、研究成果变动、超过申报项目时的《项目申报书》承诺的结题时间的情况,须由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交《广西高校科研项目调整申请表》(一式1份)。
(三)请项目负责人填报《广西高校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电子版。
(四)请项目负责人在提交结题材料时,将开题报告、中期检查一并提交【一式1份,已交的无须补交;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的表格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
 请将上述材料按要求整理后,及时递交。结题申请表、汇总表等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6427489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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