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保障机制,提高我校教师的教学水平,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听课人员
为加强对课堂教学第一线情况的了解,促进教师间的教学交流,以下人员必须按规定深入课堂听课:
(一)全体校级领导和中层领导干部;
(二)各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全体专任教师;
(三)教学督导员。
二、听课要求
(一)听课节数。
1.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每学期应深入课堂听课不少于6节,其他校级领导每学期应深入课堂听课不少于2节。
2.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的正副处长、学工处等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6~10节。其他部门中层领导干部每学期应深入课堂听课不少于1节(要求在每学期开学正式上课的第1天至少听课1节)。
3.各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8~l0节。
4.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6~8节。
5.教学督导员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
(二)听课职责。
1.学校领导、教学督导员、教学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人员听课一般采取随机听课形式,重点了解和掌握如下几方面的情况:
(1)教师讲课与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
(2)教师、学生对课堂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3)与课堂教学有关其它问题。
2.各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和专任教师的听课方式可以是有针对性的跟踪听课,也可以是集体听课、集体评议,旨在帮助本单位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3.听课人员每次听课后要如实地填写《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听课记录本》或《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听课记录卡》。
三、听课信息反馈与处理
(一)各系部应对教师听课中所反映的主要情况和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凡属本部门的问题,由本部门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属涉及到其他部门部门的问题,交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协调解决。
(二)每个学期末,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组织听课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各单位应如实填写《听课情况统计表》和《听课情况评议表》,并按时交到教务与科研管理处汇总整理,通报全校。
(三)各单位应把相关人员的听课情况列入干部、教师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学校应把教师听课情况作为优秀教研室、教学工作优秀奖等评定的依据之一。
四、其他
(一)《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听课记录本》和《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听课记录卡》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统一印制发放,各系部须由教学秘书负责收发并存档备查。
(二)本实施办法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负责解释。
(三)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课堂教学听课记录
附件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课堂教学听课记录
听课时间: 年 月 日 第 节 听课地点:
开课单位: 课程名称:
授课教师姓名: 职称:
教材名称: 课题、章节:
授课对象: 系 专业 级 班
学生考勤:应到 人 实到 人 迟到 人
教 学 情 况 记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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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学 评 价 |
项目 | 序号 | 评 价 指 标 | 满分值 | 得分 |
教学态度 | 1 | 按时上课、下课,执行教学规范 | 8 | |
2 | 严格课堂管理,检查学生出勤情况 | 8 | |
3 | 仪态大方,精神饱满,教风严谨,教学投入 | 8 | |
教学内容 | 4 | 教学内容娴熟、运用自如;教学重点突出、难点突破 | 10 | |
5 | 理论教学内容符合学科要求,知识结构合理,注意学科交叉;能反映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
实验教学内容的技术性、综合性和探索性的关系处理得当,有效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 12 | |
6 | 理论联系实际,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教育于一体;课内课外结合;教书育人效果明显 | 12 | |
教学方法与手段 | 7 | 能灵活运用多种恰当的教学方法,有效调动学生积极参与学习,促进学生积极思考 | 10 | |
8 | 恰当、充分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促进教学活动开展,并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提高教学效果方面取得实效 | 10 | |
教学效果 | 9 | 讲课有感染力,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 11 | |
10 | 能启迪学生的思考、联想及创新思维 | 11 | |
综合评价 | 评价等级(优:X≥90分;良:80≤X<90分;合格:70≤X<80分;基本合格:60≤X<70分;不合格:X<60分以下): | 总分 | |
听课体会与建议: |